有过沿海经验的官员主政过的省份

国际 05-18 阅读:159 评论:0

一、有过沿海经验的官员主政过的省份:

1.有过浙江经验的官员主政过的省份:

北京,上海,天津,重庆,广东,陕西,吉林,河南,江西,海南,贵州,浙江。

办公厅,宣传部,检察院,人大秘书长,国安部,商务部,政法委秘书长,纪委副书记,发改委,科学院,港澳办。

人大财经委员会,政协人口委员会。

半浙江经验: 江苏,山东,安徽,四川,山西,湖北。 政协秘书长。

2.有过福建经验的官员主政过的省份:

云南,湖北,甘肃,河北,山西。

组织部,统治部,公安部,发改委,退役军人事务部,澳门中联办。

人大华侨委员会。

3.有过上海经验的官员主政过的省份:

辽宁,甘肃,江西,湖南,海南,贵州。

办公厅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,人民日报。

4.有过广东经验的官员主政过的省份:

新疆,黑龙江,湖北,天津,山东,人民日报,新华社。

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。

半广东经验:

贵州,河北。

二、无浙江经验:

组织部,统战部,政法委,国务院秘书长,最高法,工程院,国台办,新华社,人民日报。

江苏,山东,四川,福建,湖北,湖南,安徽,河北等(半浙江经验在内)。

三、无沿海经验:

广西,内蒙古,宁夏,青海,西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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