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觉得,公证处再次做证明,就不应该收费
情感
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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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去公证处拿到了公证书。
是继承权的公证书,过年之前去申请办理的,花费了6400多元。也总算是完成了一件事情。之前,小区里的人在传闻,办理遗产权公证呢个很麻烦的,要去开一大堆的各种证明,要跑断腿,还要请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到场的,反正,烦死人。如果自己嫌烦,或者有些证明开不出,那只能去委托“黄牛”了,说是酬金是一万元。而且,就算申请办理了,也要半年以后才能拿到公证书。只有自己亲自去公证处咨询了,才知道小区里的传闻真的就是传闻。现在,总算是公证书拿到手了。就是蛮好奇,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死亡证、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,难道不是有法律意义的证明么?还得需要公证处来证明一下?关键是收费的,还不便宜的。我是觉得,公证处再次做证明,就不应该收费,因为这些证件本身就具有法律作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