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话孔祥俊 | 守正与创新之间的网络著作权治理逻辑
按语: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,人工智能生成内容、平台算法推荐以及海量信息的过滤机制,使传统的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面临诸多挑战。“避风港”制度,作为过去二十多年网络著作权规则的基石,正在舆论与司法的双重推进中接受重估。
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与网络法治研究的孔祥俊教授,近期在《政法论丛》上发表了题为《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的守正与创新》的论文,以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,提出了从立法论与解释论双重视角出发,审慎回应当前制度变革强烈呼声的独到见解。
本期特别推送对孔祥俊教授的深度访谈。采访者围绕该文的核心议题与核心观点,与孔教授展开了一场思维碰撞、智慧交融的深入专访,旨在为读者揭开网络著作权侵权规则发展变革的神秘面纱。
采访人:毕文轩,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,东南大学未来法治与数智技术创新实验室研究成员
孔祥俊
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,讲席教授,博士生导师 。多次入选“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位知识产权人物”,被评为“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”、最高人民法院“首届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”、“第三届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”、“中国知识产权年度影响力人物”、中央宣传部“文化名家”等;曾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、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,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。
目次
一、避风港制度的逻辑起点与现实张力
二、比较法视角下的制度演进与我国立场
三、司法裁判中的“创新”实践与潜在风险
四、利益格局与制度设计之间的互动逻辑
五、守法逻辑与司法适度:解释论的边界问题
六、展望:技术进步下的制度演进与规范调整
避风港制度的逻辑起点与现实张力
问:孔老师,您如何看待避风港制度的生成背景?它在构建之初承载了哪些法律与政策目标?
孔祥俊:避风港制度产生于互联网早期,目的在于解决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保护的特殊问题。它通过限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,以实现权利人保护、平台服务发展与公众信息自由之间的平衡。例如,美国的《数字千年版权法》(DMCA)以及欧盟的电子商务指令,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只要遵循“通知删除”规则即可免责,从而避免了平台过重的侵权风险,有效促进了互联网技术创新与产业繁荣。
问:随着大型平台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,避风港制度是否还适用于当下复杂多元的网络生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