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前科还敢猥亵7岁女童?判2年驳35万索赔,正义不该卡在“证据”上! 60岁惯犯把女童堵在公园角落下手,想想都让人发指! 可法院只判两年,家长35万索赔还被驳回,这结果谁能接受? 别骂法院“护恶”,法律讲证据——没医疗记录、没心理评估报告,赔偿就难支持。 但有前科还在公共场所作案,明明够得上从重情节,两年刑期是不是太轻了? 保护孩子不该只靠事后追责,更要让惩戒配得上恶行。 受害者举证难是现实,不能让孩子受了伤,还得为“证据”发愁。法律该给孩子更多倾斜,让恶人不敢伸手,让家长有处说理。 你觉得这判决合理吗?该怎么让猥亵儿童的恶人付出更重代价?来评论区聊聊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