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说藏航9975航班的孕妇 在微博浏览,看到这样的新闻,不由得感慨万千,这世界

绮闲言 2025-11-11 22:34:20

说说藏航9975航班的孕妇 在微博浏览,看到这样的新闻,不由得感慨万千,这世界大了,真的是啥人都有。 11月10日的西藏航空9975航班,从成都双流机场飞往石家庄机场,就在双流机场上客后,有个孕妇被拒载了,航班因此延误1个小时。 登机后,孕妇告诉乘务员,她需要特殊照顾,因为她怀孕36周了。尽管航司的购票须知,也包括当事乘务长明确告知她,36周孕妇不能搭乘飞机。 这位孕妇似乎很清楚,怀孕超过35周以后不能搭乘飞机的规定,但是,她压根不在乎,而是很直接的要求特殊照顾。 怎么个特殊照顾?航空运输的特殊环境中,高度的变化或者起飞降落的冲击,或许会影响到孕妇身体。有异常,也只能多关注,多问候了。 其实就是32周到35周的孕妇,航司也是有很多要求的。比如说医院证明等等,毕竟,胎儿生命脆弱,孕妇身体特殊。 超过35周不说,医院证明也没有,关键的是这位孕妇明确表示,“真出点事,航司必须全权负责”。 呵呵,航司怎么个全权负责?本来购票须知,孕妇明知故犯,如今又来赤裸裸的“威胁”,怎么可能有效呢? 机组拒载,要求她与丈夫下飞机,这应该说是合情合理的做法,当然,也是合规的。然而,此时,孕妇又以身体原因,拒绝下机。 直到机场警察来了,才将孕妇与丈夫劝下飞机。此时,上百人已经在飞机上,等待了一个小时。这期间,有乘客表达对孕妇做法的异议,结果引来了孕妇的硬怼。 不知道下了飞机之后,这位孕妇与丈夫会如何,估计不会有处罚,或许会全额退票,建议她们换其它交通方式。 到此,我就想说,此孕妇无视购票规则,又赤裸裸威胁航司,尤其是“闹腾”致航班延误1小时,影响航司运行不说,也造成飞机上百人时间浪费。 也就是说,应该追究这位孕妇的责任。追究责任,也就说说而已,别说航司了,就是机场警察来了,也只能是劝说。 对孕妇,谁敢大声,或者说有肢体接触呢?恐怕谁都不会。毕竟,孕妇嘛,本来就是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物。 只是孕妇无视规则,以为凭借着“我弱我有理”,甚至是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”的想法,想在航司求得“特权”,这就应该有处罚。 时间的损失也是损失,航司的运行,上百人的出行,不应该或者说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的。 起码,也应该将孕妇拉进民航的“黑名单”。说实话,航空运输行业中,航司竞争激烈,因此也就成了个别乘客的“唐僧肉”。 就如这位孕妇一样。退一步说,孕妇不提前表示36周的话,飞机一旦起飞了,万一孕妇感到不舒,那飞机就得返航,或者备降了。 无论哪一种选择,对胎儿或者说孕妇身体多少有伤害。同时,也给所有乘客带来了安全风险。更别说,如此折腾后,给航司增加的成本。 显然,对航司来说,要理直气壮或者大胆勇敢的维护规则,不管啥情况,必须维护“血教训”凝结的安全规则。 不应该将风险带上天空。直接拒载这位娇蛮的孕妇,避免风险,即是对孕妇负责,也是对飞机上所有的乘客负责。 看到这则新闻下面,跟帖都比较正常,或者说理性,我还是很欣慰的。这说明规则意识已经深入人心,如该孕妇这种人,只能招人反感,不会有同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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