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说的非常正确,也非常有良心! 结伙行凶第一罪,为狗寻仇第二罪,破门打人第三罪而且是最大的罪,在自己的家里受到一伙人的攻击如果还不算是正当防卫,这理到哪里找啊,还应该追偿损失。 从大家的呼声里,能深深感受到对“家是最后安全线”的认同。当有人踹门砸窗闯入家中,这种对人身和居所的双重威胁,足以让人陷入绝境,此时的反击是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,关乎每个人最基本的安全感。 法律对正当防卫的界定,本就该站在被侵害者的角度,考虑当时的紧急情境和心理状态。 如果连在家中都不能安心守护自己和家人,那安全感便无从谈起。支持正当防卫,就是在守护每个普通人“不被侵犯”的底线,这不仅是对个案的关注,更是对“居者有其安”的朴素期盼。

周明科
先出手打人者必须重罚!保证基本没人敢动手打人!重罚!遇事找警察或者起诉!
用户13xxx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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