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过这种死刑执行方式不? 说实在的,早年听老一辈聊起过类似的事儿,那时候司法程序没现在这么规范,有些地方执行刑罚确实简单直接。俩深坑、捆手脚、枪决后埋了——听着糙得慌,但放那会儿的时代背景下,多少也带着点“以儆效尤”的意味。 不过现在再看,咱们国家的法治进步真是看得见。就说死刑执行吧,从审判到核准,得层层过“法律关”,最高法核准是铁规矩;执行方式也更人性化,注射执行普及后,减少了受刑者的痛苦;就连执行后的后续流程,也有明确规定,家属知情权、遗体处理都有章法。 咱老百姓为啥觉得踏实?就因为法律越来越“细”了。以前可能靠“震慑”,现在更讲“公正”——既得让犯罪者为行为负责,也得守住程序正义的底线。毕竟,法治的进步,不就体现在这些“不粗暴”的细节里么? 参考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死刑核准与执行的规定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