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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榆林,一对夫妻为感谢男子帮忙,盛情邀请男子喝酒,男子酒后去找失足女去招待所放

陕西榆林,一对夫妻为感谢男子帮忙,盛情邀请男子喝酒,男子酒后去找失足女去招待所放松,结果激情过后,竟突发心脏病猝死。招待所赔偿67000元后,男子家属还不满足,又一纸诉状将请他喝酒的夫妻告上法庭。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!

(案例来源:陕西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)

郑峰望着手里的法院传票,他的心中五味杂陈,想不到,前几天还一起喝酒的朋友吕磊,这么突然就没了。

吕磊的家人觉得吕磊的死亡和他们夫妇邀请郑峰喝酒脱不了干系,所以把他们告上法庭,要求巨额赔偿。

说起吕磊的最后一面,郑峰总感觉恍如昨日,一切都是那么清晰。

事发当天,郑峰家新房装修的差不多了,他专门邀请了吕磊来给他们贴壁纸,据朋友介绍,吕磊贴壁纸的手艺非常不错。

吕磊果然不负所望,那天早早就来到郑峰的新房,非常用心的给他们新房贴好了壁纸,看着很上档次。

下午5点多,壁纸贴完了,吕磊看在朋友的面子上,给郑峰优惠打折,收取的费用并不高。

为了表达感谢,郑峰和妻子专门盛情邀请吕磊去饭店吃饭,还拿出两瓶好酒招待吕磊。郑峰还叫上他的好朋友一起来吃饭,让吕磊尽量不尴尬。

四个人一边吃饭,一边喝酒,吃的不亦乐乎。

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,一个多小时后,他们吃饱喝足准备回家。

郑峰的朋友独自坐车走了,吕磊表示,他喝酒不多,清醒着呢,非要骑车把郑峰夫妇送回家。

送完郑峰夫妇以后,吕磊独自去了招待所休息。

晚上,吕磊觉得一个人太寂寞,就让招待所老板帮忙找了个失足女放松放松。交易完以后,吕磊倒头就睡。

可谁知,凌晨三点多的时候,吕磊突然感觉身体不适,就给他妹妹打电话,让妹妹陪他去医院。

然而,妹妹要带孩子,大晚上的也去不了。吕磊就没有为难妹妹,表示他自己找其他人,随后挂断了电话。

第二天中午,招待所老板不见吕磊出来,不知道他是否还续住,就去房间问他。但是,敲门半天,还是没人回应,老板只能开门进去查看。

打开门的一瞬间,老板彻底傻眼了。

吕磊躺在床上,早已没有了气息。老板赶紧报警求助,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。

经过医生鉴定,吕磊的死因为急性心脏病猝死,饮酒和刺激是主要的诱因。

得知这一情况后,吕磊的家人先是本着“谁死谁有理”的态度,找到招待所闹事。

招待所老板没办法,只能自认倒霉,给吕磊的家属人道主义赔偿了6.7万元吗,这才化解了这场纠纷。

吕磊家属觉得赔偿太少,又把矛头指向郑峰夫妇,他们认为,要不是郑峰夫妇请吕磊喝酒,他也不至于猝死。

看到手中的传票,郑峰夫妇也是非常心痛,本是一片好心感谢吕磊,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。

一、法庭上,吕磊的家属哭诉着他们的委屈:

吕磊的死因是喝酒和刺激,要不是郑峰邀请吕磊喝酒,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。吕磊有心脏病,他们还一个劲的敬酒、劝酒,存在很大的过错,必须赔偿吕磊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。

二、法院认为:

为表感谢,请客吃法喝酒是人之常情,而且吕磊家属并没有证据证明郑峰等三人知道吕磊患病不能喝酒,这一方面郑峰等三人并没有过错。

从饭店的监控视频和招待所门口的视频来看,吕磊酒后清晰,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,并不存在醉酒行为,而且还主动找失足女发生关系,这些情况都可以证明吕磊没有喝多。

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以下四种情况,劝酒者通常需要负法律责任: 一是强迫性劝酒;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仍劝酒; 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; 四是未劝阻醉酒者驾车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。

吕磊已经平安的到达招待所,说明郑峰等三人已经尽到了安全送达义务,不存在侵权的过错责任。

《民法典》第18条规定: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

吕磊作为成年人,应该明知自己的身体状况,但他还是放纵自己喝酒,有不可推卸的责任

而且,吕磊向他妹妹求助后,他妹妹并没有及时救助,吕磊也没有向郑峰和招待所求助,这个悲剧只能他自己承担。

三、法院这样判。

法院认为,吕磊这样的民事纠纷适用过错原则。

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规定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虽然通过前面的分析可知,郑峰和妻子、朋友三个人对于吕磊的死亡不存在过错,不用承担过错赔偿责任。

但是,考虑到吕磊的死亡是喝酒的原因引发,酌情要求他们三人各赔偿吕磊家属5000元,诉讼费用由吕磊家属承担。

郑峰等三人体谅吕磊的去世,接受了这样的判决。

但吕磊家属对此并不满意,提起上诉。

二审法院审理后,认定一审事实清楚,责任划分合理,依法驳回吕磊家属的诉求。

(人物均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