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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密也有一疏!天津,男子和秘书搞暧昧,至其怀孕,男子兴奋不已,为哄她安心养胎生子

百密也有一疏!天津,男子和秘书搞暧昧,至其怀孕,男子兴奋不已,为哄她安心养胎生子,男子送她一套136万的房子,每月2万的生活费,为掩人耳目,安排一员工和情人假结婚,没想到二人日久生情,预卖掉房去过安稳生活,被男子发现,把情人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房子。法院这样判的。

(案例来源:搜狐网)

柴俊豪开着一个服装厂,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小有成就,可他已过中年,却还没一儿半女,有点小遗憾。

招聘职员时,25岁的金辉吸引了他的眼球,她青春靓丽,身材高挑,清新甜美。

能被老板青睐,肯定能被安排了个好职位,她做了招全公司员工羡慕的老板的秘书。

不管去哪种场合,老板都带着年轻貌美的小秘书。这样的生活,金辉既羡慕又失落,她的心有了微妙的波动。

而柴俊豪带金辉是醉翁之意不在酒。

在一次醉酒后,两人突破禁忌超越了正常关系,自此后,金辉成了他的秘书情人。

金辉对老板能力无比倾佩,柴俊豪也给金辉画着精美无限的大饼,让她美梦连连。

突然一天,金辉发现自己怀孕了,这个发现让她不知所措。

而柴俊豪却欣喜若狂,他已过中年还没一儿半女,这可是天大的好事。

他劝金辉辞去工作在家安心养胎生子。金辉不愿意,“我无名无份,怎么可能给你生孩子?”

柴俊豪信誓旦旦地说:只要你给我生儿子,我什么都能给你,让你尽享荣华富贵。

金辉宁信天下有鬼,不信男人的那张嘴!自己没任何保障,名不正言不顺,一点安全感都没有,坚决要打掉孩子。

柴俊豪承诺,只要安心养胎,就买套房写在她的名下,每月还给2万生活费,这样不好吗?

说到办到,他花136万买了一套精装房,给金辉安心踏实的保障。

安排好了这些,柴俊豪又考虑到现在金辉需要照顾,他又不方便时刻陪在身边,将来孩子出生,没父亲也各种不便,怎么办呢?

他运转智慧的大脑,想出一个办法,他花5万块钱,雇厂里一员工肖冬和金辉办个假结婚,做金辉假丈夫,孩子假爸爸。

这样,肖冬就能替代自己去陪金辉做产检,生活的起居安排都能帮忙。

可万一……他是生意人思深忧远,他决定让金辉给他写张136万的欠条,以防万一。

金辉很是气愤,我和孩子都是你的,还能跑了吗?写就写,写了也是废纸一张。

很快几个月后,金辉产得贵子,柴俊豪脸都乐开了花,终于有后了。

可他忙于事业,再加上不能光明正大来看娘俩,十天半月才来一次,逗下宝宝急慌就走。

让金辉心里不是滋味,她觉得自己没存在感,是不能见光的尤物,这样的日子啥时候是头?她想要过正常的生活。

她跟柴俊豪提出,让他离婚娶自己,被无情拒绝,说她这么舒坦的生活还不满足?别妄想!

她心情糟糕透顶,还好有肖冬陪伴,陪她给宝宝做体检打疫苗,体贴安慰她,让她有种家的感觉。

日久天长的相处,金辉和肖冬产生了感情,她愿意和肖冬过平凡的生活,于是她决定卖掉这套房,带着孩子去他老家生活。

这事还没行动,就被老奸巨猾的柴俊豪看穿,他怒斥金辉不乖乖地把儿子养大,就收回房子把她撵出去,她将一无所有。

金辉也不再惯着他,说房子是自己的,有权处置。

柴俊豪看控制不住金辉了,愤怒地把她告上法庭,要求她退还房屋。

1、金辉认为房子在她名下,她有权处置。而柴俊豪提交证据证明这房是他买的,金辉只有居住权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四十条规定: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,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

金辉认为,房屋在自己名下,自己享有处分的权利,想住就住想卖就卖。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64条规定: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
柴俊豪拿出转账记录,和金辉写的借条,证明房子是他买的。

房在金辉名下,欠条上却注明金辉只有居住权,没房屋所有权,她无权卖房。

金辉声明,欠条是她写的,但房屋所有权是柴俊豪这一条不是她写的,是伪证。

2、法律认可金辉和肖冬的假结婚吗?

《民法典》第1049条,完成结婚登记,即确立婚姻关系。

只要双方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,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,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。

也就说,金辉和肖冬不管是什么目的结婚,他们都是法律支持的婚姻关系,没有假结婚一说。

3、金辉所生之子为柴俊豪的非婚生子,他有义务支付抚养费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: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

柴俊豪对这个孩子有抚养义务,他不能直接抚养就要支付抚养费直到他18岁。至于每月多少需要协商解决。并且这个孩子还有继承他遗产的权利。

最后法院经鉴定,欠款字迹为金辉所写,其他皆为后填加是伪证。房屋所有权归金辉。法院驳回柴俊豪的诉讼请求。

要想追回房屋,只有柴俊豪向原配坦白,以妻子的名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。

金辉的136万欠款纠纷,需柴俊豪另案起诉,这场荒唐案件,还没终结。

(人物均为化名)